【本會公告】辦理114年會員子女獎學金申請活動案


主 旨:辦理本會一一三學年會員子女獎學金申請活動乙案,請符合申請標準之會員於10月22日前(以郵戳為憑);將說明二之申請
       資料送交公會憑辦,敬請 查照。
說 明:

根據根據本會會員子女獎學金施行辦法辦理:本會會員代表或公司負責人(含本會專任會務人員)之子女(指服務滿一年以上之會員代表或公司負責人之子女),就讀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校日間部,符合下列規定者,得依照本辦法申請獎學金: 操行成績:上學年度上下兩學期,平均分數在75分(含)以上,或乙等(含)以上者。 學業成績:

  1.  大專院校生(包括研究所碩士班)上學年度上下兩學期,平均分數75分(含)以上者。
  2.  高中職生上學年度上下兩學期,平均分數在75分(含)以上者,並以英數理化平均70分以上為優先。

獎學金名額及金額:每學年度公私立大專院校生十名(公私立各半),公私立前三名保障醫理工科等,每名發給新台幣伍仟元,高中職生十名(公私立各半),每名發給新台幣参仟元。 申請日期:自中華民國114年9月22日起至10月22日,請檢附:

  (一)台北市醫療器材商業同業公會一一三學年會員子女獎學金申請表。
  (二)113學年度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應屆畢業生免繳學生證明)。
  (三)繳驗學年成績證明乙份,並加蓋學校核驗章。
  (四)繳驗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詳細請參閱本會會員子女獎學金施行辦法及台北市醫療器材商業同業公會一一三學年會員子女獎學金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