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申請】辦理本會111年度會員子女獎學金申請活動案



辦理本會111年度會員子女獎學金申請活動案,請符合申請標準之會員於 9月30日前;將說明四之申請資料送交公會憑辦,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會會員子女獎學金施行辦法辦理。

二、據第16屆第7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案:

台北市醫療器材商業同業公會                 修正 子女獎學金章程條文對照表
修正後條文 修正前條文
第八條
本辦法所稱大專院校不包括研究所博士班、補習學校及未經政府立案之學校,如有疑異時,以常務理監事會認定為準。
第八條
本辦法所稱大專院校不包括研究所、補習學校及未經政府立案之學校,如有疑異時,以常務理監事會認定為準。








※本辦法業經理事會審議通過,報主管機關核備後實施。


三、申請資格:
■入會連續滿一年以上。
■申請人為會員代表,於公會登記須滿一年以上。
■限國內就讀各等級學校,其學業各科成績符合本會辦法之規定者均可辦理申請。

四、申請日期:自111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請檢附:
■台北市醫療器材商業同業公會「會員子女獎學金申請表」。
■110學年度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應屆畢業生免繳)。
■繳驗110學年(上下學期)成績證明乙份,並加蓋學校核驗章。
■繳驗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申請請檢附所有證件(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於截止前逕送或掛號逕寄(郵戳為憑)台北市中正區開封街一段105號4樓之9本會申請,逾期恕不受理。